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弘扬优秀企业文化,切实增强全市各级各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内党宣办发〔2018〕2号)文件要求,通过自主申报、旗县区委宣传部及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并经赤峰市“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 ”评审委员会审核把关,现将符合条件拟推荐参加全区“第三届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 ”的5家企业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8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公示期间,欢迎各单位和个人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反映情况。
电话:8332169,联系人:宋景军、毛志敏
邮箱:cfswxcbxck@126.com
地址:市党政综合楼A603室
附件:拟推荐参加全区“第三届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 ”名单
赤峰市“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
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 ”评审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
附件:
拟推荐参加全区“第三届最具
社会责任感企业 ”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内蒙古大牧场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长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赤峰市大中高科技饲料有限公司
赤峰元易生物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